据广东省政府应急办消息,2014年7月15日晚上7:46,一辆301路公交车行驶至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公交站发生爆燃。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两人死亡,三十三人受伤(二十一人重伤)。
目前,伤员救治、事件原因调查等善后工作正有序进行。
广州警方7月15日通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捷生 广州市公安局7月15日向媒体通报,15日19时46分,广州警方接群众拨打110报警,称在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北往南方向)有一台公交车着火。接报后,警方迅速指令交警、消防、派出所等警力到场处置,并通知120医护人员到场救助伤员。至20时0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公交车后部受损较为严重。
据广州警方初步调查,发生起火的公交车为301路,当时正驶往番禺方向。截至22时30分,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伤,所有伤员均已被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现场的交通秩序已恢复正常。
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谢晓丹及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彭会等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部署事件处置工作,要求在全力以赴救治伤员的同时尽快查清事实。随后,陈建华市长前往医院看望了受伤群众。
目前,广州警方正组织力量抓紧对车辆起火原因开展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