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山东蓝翔副校长王某率百人赴河南商丘的天伦花园与校长荣某的岳父斗殴。据了解,斗殴起因为校长荣兰祥与妻子闹离婚,天伦花园是争议财产,为防转移财产,其岳父一直在天伦花园值守,副校长此次率众赶来,正是为帮助校长将其岳父赶走。
相信天天被蓝翔广告轰炸的观众对这段广告词都耳熟能详——“挖掘机学校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现在,不但挖掘机有名,打架斗殴也出名了,广告词也不妨改改:“打群架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
调侃之余,蓝翔副校长率教职工、学生与社会人员去打群架,介入校长的家庭纠纷之中,还让人叹息。
在我看来,此事有“三宗罪”。一曰不信法。无论副校长率众从山东赶赴河南参与斗殴是不是校长授意,也不讨论校长作为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成功企业家的境界,蓝翔作为一个教育机构,副校长及教职工作为教育工作者,无视法律、挑战法治、破坏秩序、践踏文明,用拳头说话,就不是一个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应该干的。纠纷解决不了可以上法庭,对方拒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何必走歪门邪道,以身试法?
二曰家丁化。校长离婚,与妻子有财产争议,那是校长的家事、私事,打官司、上法庭都是他们的事,与副校长、教职工和学生没有半毛钱关系。如果不是“以校为家”——把学校当作私有财产,把教职工、学生当作“家丁”乃至“家奴”,就不能叫他们上阵,干违法乱纪的事。须知,哪怕是民间资本办学,校长与教员、教员与学员之间在人格上还是平等的。
三是反教育。教育家陶行知有句名言:“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副校长、教职工自己去打群架已非“身正”,无以“为范”,还带上学生一起去,这不是诲淫诲盗吗?学生家长把孩子交给你们,是让你们带他参与打架斗殴?万一受伤,或被法办,你们如何向家长交代?
无论有多少人“黑”蓝翔,作为一家民办技校能取得今天的地位,非常不容易。越不容易,越要珍惜,把学校当作普通企业来办,把自己等同於洗脚上田的暴发户,实在对不起家长们对学校的信任。但愿蓝翔能正视此次事件,从中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