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将出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贷款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监管层已召集几大行开会,预计该政策会较快出台。”昨天下午,关于房贷将放松的传言在网络上被疯转。不过,今天早上记者联系到了合肥四大银行,官方一致明确答复,目前合肥并没有接到通知。
重新认定首套房? 还没接到通知
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地区的放贷政策相对严格,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的认定既“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在建委网站里查到名下有房,无论之前贷款否,再次买房的话,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贷。不仅如此,只要有过住房按揭贷款记录,无论这套房子还持有与否,之前的房贷是否还清,再买房贷款都按照二套房计算,首付为70%。
针对昨日传闻,今天早上记者联系四大行进行核实。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接到有关政策通知。“如果有变化,会在银行官网上公布,在所有分行内统一执行。”
而另外三家银行也表示,暂未接到有关政策通知。
给房贷“松绑”? 外地银行已试点
事实上,此前,部分地区已现放松首套房贷款界定的端倪。
今年8月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称“闽八条”)中曾表示,“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昨日,福州市政府正式发文,宣布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
而南京、杭州等地目前的首套房认定标准已经按照“只要房贷余额还清,就算首套房”执行了。杭州早在8月初就有银行放松了首套房认定标准。如招商银行,已还清房贷余额的即算首套房,在杭州主城区无房的再购房也可视为首套。且二套房的贷款政策也有所放松,部分购房者的二套房贷首付可降至三成,但利率依然要上浮10%。农业银行江苏分行目前在首套房认定上有两个放松执行的口子:一是贷款余额已还清的,即可认定为首套房;二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未贷款的,以其为主贷人,就可认定为首套房。
湖北本月出台“鄂七条”,称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7折。
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央曾将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责赋予了省级人民政府。因此,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也属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