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在法条数量上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作出修改。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范围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燃油、燃煤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须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
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是本次大气法大修的主要亮点。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专设一章,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都作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