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的概念诞生于4年前的美联储年度会议,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并被广泛使用。影子银行又称为平行银行系统,在美国,它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界定。
监管层以金融机构是否受到切实监管作为划分影子银行依据
尚福林指出,关于影子银行问题,金融稳定理事会定义为“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有观点认为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类似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即非银行信用中介
中国的影子银行,大多集中于三种形式的融资。第一类是银行表外业务,如理财产品;第二类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小贷公司、财务公司和典当行等;第三类则是民间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