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是“无证券”的对称,是指以某种方式作为,保证本息偿付的证券称作证券。
如以发债公司的不动产和动产(如商品、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作的公司债券,或以政府、信誉好的银行及发债公司的母公司作人的公司债 券。当发债人无力偿还本息时,可通过拍卖发债人的品或由人为其偿还本息。证券的风险小于“无证券”,所以其利率 通常也比较低。
证券的形式
证券主要是由公司发行,其形式主要有财产和第三者两种。
1.财产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动产作
一般由信托银行对品进行评价,包括品以市价折合的价值额、品将来的收益等等。如果发债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必须处理品,变价收入用以偿债。还有采取以公司全部财产发行债券的,这种制度仅适用于信誉高的大型企业。
2,第三者
主要是指政府、信誉好的银行或发债公司的母公司来作为人,当发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由方进行偿付。对公司发行债券是否需要提供,各国的要求不尽相同。在美国无债券是公司债券的主流,而在日本,长期以来则实行制度。一般来说,债券比无债券风险要小些,但利率也相对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