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持续关注公司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公司为债券设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应当约定财产为信托财产,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发行前取得的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期间妥善保管;
(3)在债券持续期内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4)预计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公司追加,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重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