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对所有客户均实施黄金td持仓量限制制度也称“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最大交易数额。交易所对会员或客户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其最大交易限额。
会员的自营限仓数额分别由基本额度、信用额度和业务额度三部分组成;对于金融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由于其可以进行代理业务,因此对所有客户所操作的黄金td持仓总额规定为代理业务额度;初期暂定为每个客户的交易额度为1吨。
黄金t+d首付制度
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首付款比例为成交总额的10%.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会员依据客户的信誉程度,按黄金t+d交易持仓总金额的7%-10%收取为佳)。
黄金t+d价格涨跌幅度限制制度
为防止非正常因素对交易价格的干扰,交易所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实行价格涨跌幅度限制制度[简称涨(跌)停板],延期交收交易所允许的每日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暂定为±7%,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当连续出现同方向的涨跌停板时,交易所将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大户报告
交易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限仓额度的80%时,会员或者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须通过会员报告。交易所根据监测系统分析市场风险,调整限仓额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会员或客户可以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调整会员或客户的限仓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