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兴起的广场舞成为了很多市民眼中的一大“公害”,因为大妈们虽然跳得很高兴,但是居住在广场附近的居民可就遭了秧,特别是家里有学生的,一两岁婴儿的,失眠入睡困难的,忙着复习考试的,可以说对广场舞甚至都达到了深恶痛绝的程度,而且围绕广场舞大妈们和周边小区居民的关系问题,也爆发了不少的冲突——集资买高音定向喇叭“针锋相对”,放藏獒吓退冲散跳舞人群,高楼泼粪……可以说能用的极端手段都用了,但是广场舞的生命力依旧顽强。
如今,“噩耗”再度传来,大妈们已经不再满足广场舞的翩翩起舞了,转换了另一种运动方式——城市暴走,而且不是在人行道上暴走,直接上机动车道!不得不说,如此没有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实在让人无语,但是对于动辄上万人的庞大暴走队伍,如果仅仅是对其进行社会舆论指责,恐怕也不起什么作用,反而徒增社会舆论和暴走大妈们之间的对立情绪,不利于社会和谐,因为,对于广场舞大妈变暴走族这事,指责不如疏导。
首先交警部门还是应该联系一下暴走族大妈群中“管事的”,通过和“领军人物”进行沟通,引导大妈们选择行人较少的路段进行暴走锻炼,或者交警部门专门规划出一个时段或者一个区域,让大妈们定点定时运动。
其次,对于地方政府部门也应该积极在城市公共设施空间方面进行“开源”,充分利用城市体育馆以及公共运动场馆等空间,让大妈们能到一些不太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大型场馆集中活动,这也算是“人民体育”的表现。
还有就是要充分加强公园以及广场等地的秩序维护,不能对一些人随便在公共场所放置大音量的音响设备不闻不问,虽然“法不责众”,但是对于长期扰民和不听劝阻的人,该怎么处理的也需要拿出一定的管理手段,不然长期听之任之,很难再纠偏。当然,还有一点就是一定要加强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教育,可以在电视台以及广播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大家自觉树立公德意识。
客观来说,大妈们锻炼身体的意识是好的,毕竟父母身体健康,不论对社会还是当儿女的,都是个好事,但是如何平衡和处理锻炼身体和扰民的关系,考验政府管理智慧,更是考验公民道德素质,所以这个问题必须是官方舆论引导和扩建公共设施双管齐下,民间大家互相体谅和充分沟通,互谅互让,长期坚持,才能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