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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报告(2024)

文 / 小亚 2024-12-26 23:02:03 来源:亚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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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与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在第十八届上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洽谈会闭幕式上联合发布《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
继2023年首次编制发布以来,报告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反馈。本次报告延续应用了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数据库,从多个维度对长三角三省一市2023年绿色债券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展示了长三角绿色债券市场建设的阶段成果。报告以稳健的研究评价体系,持续追踪研究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动态,长效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和绿色金融发展,引导资源要素投向绿色领域,倡导更加统一、对接国际的信息披露及评价体系。
中央结算公司是国务院出资设立,承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金融监管支持职能的中央金融企业。公司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持续提升金融基础设施的绿色发展服务能力。在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上海金融业联合会是由上海各金融同业公会、金融市场、大型金融机构及有关中介服务行业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上海金融业联合会成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共同推进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加大对绿色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长三角绿色债券政策动态
(一)长三角绿色发展方面的相关政策
(二)长三角绿色发展方面的分地区相关政策
1.上海市
2.江苏省
3.浙江省
4.安徽省
二、长三角绿色债券市场分析
(一)绿色债券市场规模
(二)绿色债券品种构成
1.上海市
2.江苏省
3.浙江省
4.安徽省
(三)绿色债券行业分布
1.上海市
2.江苏省
3.浙江省
4.安徽省
(四)绿色债券期限分析
1.上海市
2.江苏省
3.浙江省
4.安徽省
(五)长三角绿色债券市场情况总结
三、长三角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
(一)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研究方法
(二)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程度分析
(三)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质量分析
(四)绿色债券环境效益贡献分析
(五)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推动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相关建议
(一)建议持续激励长三角绿色债券发行,全方位引导市场扩容
(二)建议持续优化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加强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三)建议加强对转型金融债券领域的关注,推动长三角地区转型金融债券发展
(四)建议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成本
(五)建议试点构建地方政府债券的绿色发行框架
专栏1:上海市发布《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
专栏2:长三角地区绿色ABS发行大幅增长,产品创新持续进行
专栏3:中央结算公司多维助力长三角绿色金融发展
摘要
在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下,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持续出台绿色债券相关政策,在绿色债券发行、交易、结算、激励机制、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政策,绿色债券市场稳步发展。
本报告立足于2023年长三角三省一市不同区域特点,从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品种构成、期限结构、发行人行业分布等多方面对长三角区域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时,报告还对长三角区域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研究,重点从绿色债券环境效益贡献、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只数占比、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评分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分析结果就推动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时期,对于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绿色金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不断扩大。债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基础市场,是直接融资的主渠道,积极发展绿色债券,有助于通过绿色债券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将绿色金融列为“五篇大文章”之一。本报告对2023年长三角区域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基本情况、长三角区域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研究,并结合分析结果就优化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长三角绿色债券政策动态
(一)长三角绿色发展方面的相关政策
2023年,长三角区域持续出台绿色领域的相关总体规划。针对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布了一系列政策。2月21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提供基本依据。7月14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及长三角各省市信息化厅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共有7个章节、5大核心内容,明晰了示范区2035年产业发展规划蓝图。7月18日,长三角各省市交通厅等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优化完善示范区综合交通体系对高水平推进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作用,并提到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扩大和鼓励多元化投融资模式”。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示范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打造新时代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标杆典范,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蹚出新路、形成示范。
(二)长三角绿色发展方面的分地区相关政策
1.上海市
2023年,上海市密集出台一系列关于绿色发展的政策。其中针对绿色金融和绿色债券领域颁布了若干针对性政策。
一是1月9日,上海银保监局和上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生环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十四五”期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将基本建成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生态服务体系,形成一批绿色金融行业标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效能不断提升,预计绿色融资余额突破1.5万亿元。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资管、绿色租赁等业务稳健发展,绿色金融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形成绿色金融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方案。方案还提出八个方面、三十条重点任务,包括积极部署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推进机制、全力服务重点领域绿色发展、主动深化绿色金融创新实践、深入探索绿色金融合作模式、持续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控体系、逐步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绿色金融发展外部环境等多个方面。
二是12月21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及其使用说明。目录立足于引导传统碳密集型行业稳妥有序转型,推动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协同互补,稳妥推进“双碳”目标,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上海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综合竞争力。目录统筹国情与上海市情,综合考量行业工业产值规模和碳排放情况、行业转型基础条件等,兼顾经济性与操作性,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兄弟省市开展错位探索,将水上运输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航空运输业等六大行业纳入首批支持行业。目录以正面清单为主,指明行业范围、降碳路径、技术;以原则兜底为辅,对于采用目录外降碳路径和技术但符合相关条件的转型主体,允许其参照目录申请转型金融支持。建立差异化信息披露分级体系,支持转型主体根据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披露能力等因素自行选择或与金融机构协商选择披露等级,支持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可浮动的融资支持。
三是12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浦东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为上海市首个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是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的具体行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为运用市场手段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破解突发环境事件中“企业污染、环境受损、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暂行办法共十四条,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保险机构、投保单位的要求,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是12月28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加快推进上海的发展方式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平衡的绿色低碳模式转变,注重统筹协调、注重创新突破、注重集成提升。条例中明确就绿色金融作出指导:“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绿色转型相关的……金融服务等活动的财政支持力度”“本市建立多元化的绿色投融资机制,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金融机构等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票据、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本市支持结合区域特征和实际需要,制定转型金融目录”“市地方金融监管、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绿色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等渠道采集、整合绿色金融相关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提供支撑”,为上海市绿色金融发展指明方向。
五是筹备上线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为落实《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经过筹备,2024年1月11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举办了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上线仪式。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围绕金融服务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要求,赋能绿色金融发展,重点打造绿色信息服务、绿色金融供给、绿色产业识别、绿色项目服务、智能分析和预警五大功能。
2.江苏省
2023年,江苏省持续出台一系列关于绿色发展的政策。其中针对绿色金融和绿色债券领域颁布了若干针对性政策。
一是江苏省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全省绿色金融发展工作要点》,明确了推动城乡建设实现碳达峰目标、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多形式水权交易新路径、推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等18项工作要点,上述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正在持续推进落实。
二是10月23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0号)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过纸质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汇报答辩等环节,和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公布首批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名单,包括宜兴市、南京江北新区、溧阳市、昆山高新区、邳州市、泰兴市、扬州市江都区、东台市、盐城市亭湖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如皋市、沭阳县、扬中市。
三是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江苏省工信厅联合发布了《江苏省金融支持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行动方案》《江苏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并揭牌成立“金融支持制造业绿色转型研究中心”。方案明确未来五年提供不低于5000亿元的新增融资支持,每年争创省级绿色工厂不低于400家、绿色园区不低于10家,并强调统筹协调、群策群力,以长足发展为目标,系统建立支持江苏省制造业绿色转型的长效机制,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标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制定,集成了绿色评价、融资对接、信息披露等功能。标准根据融资主体主营业务与绿色产业的相符性以及经营守信合规性对融资主体是否“绿色”进行认定,融资主体可通过江苏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报绿色评定,相关主管部门可将认定评价结果作为享受各类补贴、政策奖补、评优评先的依据。
3.浙江省
2023年,浙江省发布关于绿色发展的相关政策。
11月27日,浙江省人大对《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明确“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并推广绿色金融产品,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转型金融试点,创新转型金融产品,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和识别体系,加大对转型金融的政策激励”“鼓励金融机构为新建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时,将碳排放评价情况纳入信贷管理流程,实施差异化的授信额度、利率定价等安排”,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指明方向。
4.安徽省
2023年,安徽省发布一系列关于绿色发展的政策,其中针对绿色金融和绿色债券领域颁布了若干针对性政策。
一是在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印发《关于推进安徽辖内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的意见》,全域推进环境信息披露试点,推动辖内118家试点金融机构完成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编制,不断提升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水平。发挥绿色金融评价的督促激励作用,按季对安徽辖区163家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纳入央行评级,按年度对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督促金融机构对照评价查缺补差,针对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中薄弱环节加强资源配备和业务推进。
二是4月27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合肥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方案提出,从健全科创金融机构体系、优化科创企业评价标准、创新股债结合融资模式、培育全周期“基金丛林”、探索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科创金融基础设施、深化区域科创金融合作、有效防范科创金融风险等八个方面系统发力,加快新一轮科创金融改革。
长三角绿色债券市场分析
近年来,长三角绿债市场快速发展,发行规模不断提升。本章基于中央结算公司建设的“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中债绿色债券数据库”)和中债Dr.Quant数据,从市场规模、品种构成、行业分布、期限分析等角度,对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市场进行分析。
(一)绿色债券市场规模
2023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投向绿”1债券累计发行389只,规模共计3456.14元;其中“贴标绿”2债券累计发行258只,规模1874.09亿元。
相较2022年,“投向绿”债券累计发行只数增长33.68%,规模增长23.79%;其中“贴标绿”债券累计发行只数增长36.51%,规模增长20.14%,呈现只数与规模双增长的稳定态势。
图1:长三角绿色债券2023年各地区发行规模(亿元)
图2:长三角绿色债券2023年各地区发行只数(只)
其中,上海市绿债发行规模最大,共发行“投向绿”债券103只,规模1515.39亿元;其中“贴标绿”债券93只,规模1238.98亿元。江苏省“投向绿”债券146只,规模831.44亿元;其中“贴标绿”债券87只,规模348.55亿元。浙江省“投向绿”债券121只,规模817.19亿元;其中“贴标绿”债券70只,规模232.10亿元。安徽省“投向绿”债券19只,规模292.12亿元;其中“贴标绿”债券8只,规模54.46亿元。
相较2022年,在发行只数方面,浙江省“投向绿”债券发行只数增幅最大,达51.25%;安徽省“贴标绿”债券发行只数增幅最大,达100%。在发行规模方面,江苏省“投向绿”债券发行规模增幅最大,达56.70%;上海市“贴标绿”债券发行规模增幅最大,达54.90%。
(二)绿色债券品种构成
2023年,在长三角发行的“投向绿”债券中,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累计规模989.65亿元,占比28.63%,其次为金融债券,占比23.23%。“贴标绿”债券中金融债券发行量最大,累计规模792.00亿元,占比42.26%,其次为资产证券化债券,占比28.05%。相较2022年,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两个券种占比虽仍为最高,但占比有所下降,体现出长三角绿色债券品种丰富度有所提升。
图3: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品种规模占比(%)
1.上海市
2023年,上海市发行的绿色债券以金融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为主。在“投向绿”债券中,金融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累计规模706.00亿元,占比46.59%。“贴标绿”债券中也是金融债券发行量最大,累计规模695.00亿元,占比56.09%。相较2022年,上海市绿色债券中金融债券的发行规模占比有明显提升。
图4:2023年上海市绿色债券品种规模占比(%)
2.江苏省
2023年,在江苏省发行的绿债呈现种类丰富、公司信用类债券为主的特征。在“投向绿”债券中,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最大,累计规模233.10亿元,占比28.04%,其次为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占比分别为23.33%、20.01%。“贴标绿”债券中公司债券发行量最大,累计规模140.87亿元,占比40.42%,其次为资产支持证券,占比22.46%。相较2022年,江苏省绿色债券中,公司债券的债券发行规模占比有所提升。
图5:2023年江苏省绿色债券品种规模占比(%)
3.浙江省
2023年,在浙江省发行的“投向绿”债券中,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累计规模423.19亿元,占比51.79%。“贴标绿”债券中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最大,累计规模91.80亿元,占比39.55%。相较2022年,浙江省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占比存在一定变化,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占比有所上升。
图6:2023年浙江省绿色债券品种规模占比(%)
4.安徽省
2023年,在安徽省发行的“投向绿”债券中,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累计规模226.36亿元,占比77.49%。“贴标绿”债券中金融债券发行量最大,累计规模25.00亿元,占比45.91%。相较2022年,安徽省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占比基本保持不变。
图7:2023年安徽省绿色债券品种规模占比(%)
(三)绿色债券行业分布3
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呈现多元化。在“投向绿”债券发行人中,国家机构发行规模占比达28.63%,金融业次之,占比26.86%。其中,在“贴标绿”债券发行人中,金融业发行规模占比49.3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次之,占比23.18%。相比2022年,国家机构、金融业两个行业占比虽仍为最高,但占比有所下降,体现出长三角绿色债券行业丰富度不断提升。
图8: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分布规模占比(%)
1.上海市
2023年,上海市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呈现以金融业为主,多元化行业并存的状态。在“投向绿”债券发行人中,金融行业发行规模占比最高,达52.9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国家机构次之,占比分别为23.52%、15.93%。在“贴标绿”债券发行人中,金融行业发行规模占比最高,达64.7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次之,占比为27.88%。
图9:2023年上海市绿色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分布规模占比(%)
2.江苏省
2023年,江苏省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呈现多元化。在“投向绿”债券发行人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行规模占比最高,达27.0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次之,占比为22.21%。在“贴标绿”债券发行人中,金融行业发行规模占比最高,达21.7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次之,占比为15.13%。
图10:2023年江苏省绿色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分布规模占比(%)
3.浙江省
2023年,浙江省“投向绿”债券发行主体呈现以国家机构为主的状态,国家机构发行规模占比最高,超半数,达51.79%,其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比11.62%。“贴标绿”债券发行主体呈现多元化,建筑业、综合、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6.61%、16.37%、13.76%。
图11:2023年浙江省绿色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分布规模占比(%)
4.安徽省
2023年,安徽省“投向绿”债券发行主体呈现以国家机构为主的状态,国家机构发行规模占比最高,达77.49%。“贴标绿”债券发行主体呈现多元化,金融业占比48.9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比27.54%。
图12:2023年安徽省绿色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分布规模占比(%)
(四)绿色债券期限分析
2023年,在发行期限上,长三角“投向绿”债券期限总体多元化,但呈现3-5年期和10年以上期限4发行规模最高的“双峰”分布特征,二者占比分别为34.40%和31.07%。“贴标绿”债券期限分布相对集中在3-5年,发行规模占比达56.53%。相较2022年,长三角绿色债券发行期限结构保持平稳,其中5-10年期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有所增长。
图13: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发行期限规模占比(%)
1.上海市
2023年,在发行期限上,上海市“投向绿”“贴标绿”债券期限分布均相对集中在3-5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51.98%、63.58%。相较2022年,上海市绿色债券发行期限中3-5年期占比有所增加。
图14:2023年上海市绿色债券发行期限规模占比(%)
2.江苏省
2023年,在发行期限上,江苏省“投向绿”债券和“贴标绿”债券期限呈现多元化,其中“投向绿”债券的3-5年期和1年及以下期限发行规模占比较高,分别为29.08%和28.54%。“贴标绿”债券中,3-5年期发行规模占比最高,达41.83%,其次为5-10年期和1-3年期,占比分别为18.59%和17.93%。相较2022年,江苏省绿色债券发行期限保持平稳。
图15:2023年江苏省绿色债券发行期限规模占比(%)
3.浙江省
2023年,在发行期限上,浙江省“投向绿”债券期限呈现多元化,其中10年期以上和5-1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最高,分别为36.15%、34.99%。“贴标绿”债券期限分布集中在5-10年期和3-5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58.07%、37.01%。相较2022年,浙江省绿色债券发行期限中5-10年期占比明显增加。
图16:2023年浙江省绿色债券发行期限规模占比(%)
4.安徽省
2023年,在发行期限上,安徽省“投向绿”债券期限相对集中在10年期以上,发行规模占比高达78.96%。“贴标绿”债券期限相对集中在3-5年期,发行规模占比高达73.45%。相较2022年,安徽省绿色债券发行期限保持平稳。
图17:2023年浙江省绿色债券发行期限规模占比(%)
(五)长三角绿色债券市场情况总结
总体而言,2023年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持续维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上海市发行规模最大、江苏省发行只数最多。在品种构成、行业分布方面,长三角“投向绿”债券以地方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规模占比最高,“贴标绿”债券以金融债券规模占比最高,系因政府债券中鲜有“贴标绿”所致,此外江苏省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发行人发行的绿债)占比较高,这与江苏省对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贴息政策有关。在期限分布方面,长三角“投向绿”债券中3-5年期和10年以上期限占比最高,“贴标绿”债券中3-5年期占比最高。
相较于2022年,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一是2023年长三角各省市绿色债券发行量、发行规模相较2022年均稳步增长,体现出长三角地区在绿色债券领域的不断发力。二是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国家机构、金融债券/金融业两个券种/行业的规模占比虽仍为最高,但比重有所下降,其余行业占比提升,体现出长三角绿色债券券种和行业丰富度不断提升。三是相较2022年,长三角绿色债券发行期限结构基本保持平稳,其中5-10年期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有所增长。
2022年、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仍面临一些共性问题。一是政府债券“贴标”情况仍有较大进步空间。长三角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中符合“投向绿”的绿色债券规模较大,但政府债券鲜有“贴标绿”债券发行,政府债券在绿债方面尚有巨大发展空间。二是除江苏省外,绿色债券券种和发行人过多集中于地方政府债券/国家机构和金融债券/金融业,而江苏省则依托对非金融企业的绿色债券贴息政策激励了江苏省的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有效丰富了江苏省绿色债券的券种、行业分布。
长三角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
(一)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研究方法
绿色债券区别于一般债券的核心在于其募集资金用途的绿色属性,而绿色属性识别的关键依据是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因此,科学、标准化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是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然而,由于监管方面缺少统一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细则标准,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出现参差不齐和缺乏可比性的问题。建立科学、标准化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十分必要且迫切。
因此,本报告针对长三角区域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进行针对性研究。
在数据来源方面,本报告数据选取自“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和中债Dr.Quant,并进行数据清洗和整合。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5是中央结算公司基于中债绿色指标体系6,于2021年9月建立的国内外首个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助力发行人参照披露、展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助力投资人快速查询、测算所关注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支持更精准高效做出绿色债券投资决策。近年来,中央结算公司持续优化升级数据库功能、丰富数据库内容,目前数据库已入库近4800只境内外市场绿色债券全生命周期环境效益数据,入库债券发行规模超8万亿元,覆盖境内外超过900家绿色债券发行人,为境内外各类用户提供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服务。中债Dr.Quant平台为用户提供中债估值、收益率曲线、基准利率、实时收益率等多种金融数据信息,以及中债ESG评价、可持续主体债券(含绿色债券)专题信息,为绿色金融领域参与者提供专业的绿色金融信息。
在研究框架方面,本报告基于中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开展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研究。中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是中央结算公司基于最新版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推出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评估框架,中央结算公司在充分研究不同行业绿色项目的环境影响,深入分析千余只“投向绿”债券实际披露的环境效益信息,为“203+4”个行业设计了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包含43个定量指标和1个定性指标,实现了环境效益的可计量、可检验。
在研究方式上,本报告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将以中债绿色指标体系作为评估绿色债券环境效应信息披露的评估框架,主要采用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对长三角地区2023年发行的绿色债券逐一分析,在此基础上整体评价各地区信息披露程度、质量及具体的环境效益体现。该评估方式具有科学性和前沿性。此外考虑到无可靠渠道获取私募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因此本报告对于私募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暂时不作分析。
一是分析长三角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的披露比例。通过分析长三角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只数和规模比例,可以初步分析长三角绿色债券整体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程度。因此报告将对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公募7“投向绿”和“贴标绿”债券环境效益的披露只数比例和规模比例进行统计。
二是分析长三角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的披露完整度评分。在前述基础上,本报告基于环境效益信息评分方法,对已披露了环境效益信息的单只长三角绿色债券,计算得出其环境效益信息的披露完整度,从而进一步分析长三角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质量。今年报告进一步优化了环境效益信息评分的计算方式,由原先的“环境效益必填指标披露得分+环境效益选填指标披露得”调整为“环境效益完整度评分(满分120分)=环境效益必填指标披露得分(满分80分)+环境效益选填指标披露得分(最高加分20分)+募投项目基本信息披露得分(最高加分20分)”,其中募投项目披露得分按照打分卡得出。调整进一步明晰细分了缺失环境效益评分的情况,将不披露资金具体用途(如资金用于补流或偿债)的绿色债券视为“无需评分”,也不纳入披露得分均分计算。进一步提取了长三角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提升数据完整度。
三是分析长三角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贡献。在前述基础上,本报告根据已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长三角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贡献,推断长三角绿色债券整体的环境效益贡献。具体计算公式为长三角绿色债券(含公募&私募债券)环境效益估算值=已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长三角绿色债券(仅公募)的环境效益披露值/已披露环境效益的样本数占比。在此基础上,本报告进一步优化了估算方式,新增节水量、悬浮物削减量、颗粒物减排量、总氮削减量等指标,更为全面地反映长三角绿色债券环境贡献,并进一步完善纳入了更多债券的环境贡献数据,使得推算结果更为准确。
(二)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程度分析
2023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发行人共发行公募“投向绿”债券226只,规模2813.20亿元;其中公募“贴标绿”债券95只,规模1231.15亿元。其中:
在“投向绿”领域,2023年长三角公募“投向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147只,规模2270.50亿元,占长三角公募“投向绿”债券总只数的65.04%、总规模的80.71%。其中上海市公募“投向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50只,规模1175.01亿元,占上海市“投向绿”债券总只数的94.34%、总规模的97.19%。江苏省公募“投向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39只,规模271.59亿元,占江苏省“投向绿”债券总只数的42.86%、总规模的42.35%。浙江省公募“投向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42只,规模536.09亿元,占浙江省“投向绿”债券总只数的63.64%、总规模的79.41%。安徽省公募“投向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16只,规模287.81亿元,占安徽省“投向绿”债券总只数的100.00%、总规模的100.00%。
在“贴标绿”领域,2023年长三角公募“贴标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93只,规模1216.15亿元,占长三角公募“贴标绿”债券总只数的97.89%、总规模的98.78%。其中上海市公募“贴标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42只,规模922.60亿元,占上海市“贴标绿”债券总只数的97.67%、总规模的98.93%。江苏省公募“贴标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31只,规模153.40亿元,占江苏省“贴标绿”债券总只数的96.88%、总规模的96.84%。浙江省公募“贴标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15只,规模90.00亿元,占浙江省“贴标绿”债券总只数的100.00%、总规模的100.00%。安徽省公募“贴标绿”债券中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债券共5只,规模50.15亿元,占安徽省“贴标绿”债券总只数的100.00%、总规模的100.00%。
图18:2023年长三角公募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发行只数占比(%)
总体来说,长三角公募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比例较高、披露程度较好。但仍有一部分公募绿色债券难以计算评分,分债券券种看,短期融资券占到了无需计分绿色债券只数的64.56%,其余为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只数占比分别为27.85%、7.59%。
(三)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质量分析
2023年,长三角具有环境效益完整度评分的公募绿色债券中,“投向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58.91,“贴标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74.81。其中,上海市“投向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77.16,“贴标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87.84;江苏省“投向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57.05,“贴标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63.52;浙江省“投向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46.89,“贴标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66.90;安徽省“投向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38.00,“贴标绿”债券平均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为59.09。
图20: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平均得分
从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的具体构成来看。2023年,长三角三省一市中必选得分、可选得分、项目基本情况得分基本和总分成正比。其中“投向绿”和“贴标绿”的项目基本情况平均得分差距不大,“贴标绿”平均得分高于“投向绿”债券主要是必选得分和可选得分相对更高。
图21:2023年长三角“投向绿”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
平均得分具体情况(分省市)
平均得分具体情况(分省市)
此外,本报告进一步分行业分析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得分情况。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分行业情况中,行业总得分的区别主要由必选得分和可选得分的差异贡献。其中“投向绿”和“贴标绿”的项目基本情况平均得分差距不大,“贴标绿”平均得分高于“投向绿”债券主要是必选得分和可选得分相对更高。
图23:2023年长三角“投向绿”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
平均得分具体情况(分行业)
平均得分具体情况(分行业)
(四)绿色债券环境效益贡献分析
根据估算,2023年,长三角绿色债券整体募投的绿色项目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约1012万吨,替代化石能源量354万吨标煤,节能量124万吨标煤,节水量1825万吨,为长三角绿色发展做出贡献。
表1:2023年长三角“投向绿”债券环境效益表
相较于2022年,2023年长三角地区环境效益基本持平,体现出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作出的环境贡献保持平稳。
(五)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研究长三角地区2023年发行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程度、质量、环境效益贡献,本报告对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情况进行了较为完善的分析。总结来说,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总体较好,较2022年也有稳步的提升。但在未来,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仍有一定的优化空间,比较突出的就是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中,无需计分的情况较多。
具体分析来看,长三角公募债券中79只“无需计分”的公募绿色债券,仅有2只为“贴标绿”债券,其余均为“投向绿”债券。原因可能在于四方面:一是大部分“贴标绿”债券被要求披露环境效益信息,因此绝大部分“贴标”绿色债券均可计算环境效益信息得分。二是“投向绿”债券口径是根据债券惯常均会披露的资金用途是否属于绿色领域来判断该债券是否属于绿色债券,非“贴标绿”的“投向绿”债券一般仅会披露债券资金用途,但一般较少披露具体的环境效益信息。三是非“贴标绿”的“投向绿”债券中,会披露环境效益信息大多为地方政府债券,但受限于目前地方政府债券这一券种缺少监管部门绿色认可程序,因而难以被认定为“贴标绿”债券。四是非“贴标绿”的“投向绿”债券中,不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主要是短期限的公司信用类债券,该类债券债券发行人对披露详细环境效益信息的成本更为敏感。可就上述背景针对性地进行进一步优化。
推动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相关建议
通过分析2023年长三角区域绿色债券及其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发展建议:
(一)建议持续激励长三角绿色债券发行,全方位引导市场扩容
相较2022年,2023年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发行只数和发行规模持续增长,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的券种和行业的丰富度也有持续提升,但仍需进一步引导长三角绿色债券多元化。一是持续激励长三角地区企业发行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2023年江苏省延续了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贴息政策,鼓励了江苏省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丰富了绿色债券市场结构。建议可持续从多维度激励长三角地区企业发行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深化政府参与程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设置更具体有力的激励措施。
(二)建议持续优化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加强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目前,发行人及第三方认证评估机构关于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尚未完全统一,信息缺乏横向可比性。建议建设标准化、统一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形成全市场认可的标准化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标准体系。此外,建议加强国际间关于绿色债券规则的交流。可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等机构深入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讨论及制定,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建设国际绿色智库,深度参与全球绿色金融治理,高水平举办全球绿色金融论坛,提升中国绿色资产的国际接受度。
(三)建议加强对转型金融债券领域的关注,推动长三角地区转型金融债券发展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转型金融成为绿色金融的自然延伸。2022年,人民银行明确提出“要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实现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序有效衔接”。2023年,上海市发布《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转型债券是转型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债券支持向低碳或零碳转型的企业或活动。建议长三角地区鼓励转型债券发行、明确转型债券行业分类、开展转型债券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四)建议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成本
长三角区域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中存在较多无需计分的情况。绝大部分“贴标”绿色债券均披露了详细的环境效益信息,而资金用途用于绿色领域但未进行贴标的“投向绿”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则较差;并且,非“贴标绿”的“投向绿”债券中,不披露环境效益信息的主要是短期限的公司信用类债券,该类债券债券发行人一般对披露详细环境效益信息的成本更为敏感。因此,建议进一步降低“贴标绿”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成本,促进更多企业详细披露短期限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提升绿色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动力。
(五)建议试点构建地方政府债券的绿色发行框架
2023年,长三角地区共发行了989.6亿元的“投向绿”政府债券。但受限于目前国内缺少政府债券的绿色贴标政策,上述资金投向绿色领域的地方政府债券难以根据政策框架被认定为绿色债券,即“贴标绿”债券。因此建议财政部可在长三角区域先行试点,构建地方政府绿色债券的发行框架,将符合绿色债券要求的地方政府债券认定为绿色债券,推动绿色地方政府债券发展。
专栏1:上海市发布《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
2023年12月31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的要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打造上海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推动上海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及<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使用说明的通知》。
《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将水上运输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航空运输业等六大行业纳入首批上海转型金融目录支持行业,并结合产业发展及转型具体需求,将6个大行业进一步明确为23个细分行业,为金融机构快速识别转型主体提供有益参考。同时,《目录》对每个细分行业指明行业范围、降碳路径,为转型主体提供参照支持;《目录》还参考国家及本市减排目标,针对每个细分行业设置了降碳准入值和先进值,为转型金融提供挂钩指标,防止出现“假转型”。
《<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使用说明》在《目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目录》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使用方式、信息披露、行动指引,并明确了《目录》的引用和参考文件。与《目录》发布同期,由上海数据集团和下属企业上海征信牵头承办的“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正式启动上线,为转型主体公开信息披露提供可选择的披露平台。
《目录》及其使用说明的发布,将有助于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最大化发挥市场配置和政府引导有机结合的作用,全力支持金融要素流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领域。
专栏2:长三角地区绿色ABS发行大幅增长,产品创新持续进行
2023年,长三角绿色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大幅增长。2022年,长三角地区发行人共发行“投向绿”资产支持证券389.13亿元、“贴标绿”资产支持证券377.13亿元,分别占长三角地区“投向绿”债券发行规模的13.94%,“贴标绿”债券规模的24.18%。而在2023年,长三角地区发行人共发行“投向绿”资产支持证券(ABS)525.77亿元、“贴标绿”资产支持证券525.77亿元,分别占长三角地区“投向绿”债券发行规模的15.21%,“贴标绿”债券规模的28.05%。可以看到,2023年长三角地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大幅增长,有助于满足绿色融资项目对资金的长期需求,盘活存量资产,缓解部分企业融资困难,有力促进了长三角绿色领域的资金流动,在落实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3年长三角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创新也持续进行:
3月31日,“金茂申万-上海金茂大厦第1-5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储架项下的首发产品——“金茂申万-上海金茂大厦-鑫悦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在上交所成功发行,总储架规模为100亿元,首发单期规模为30亿元,是全国最大规模的储架碳中和CMBS、全国首单灵活期限储架CMBS、央企首单单楼宇储架CMBS,项目涉及标的物业为上海金茂大厦。
4月26日,“瑞安房地产-虹桥天地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该单资产支持证券是全国规模最大的民企绿色CMBS,发行金额44.01亿元,是国内首单交通枢纽配套商业综合体CMBS,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偿还集团现有债务以及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6月7日,“海通恒信26号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低碳转型挂钩)”成功发行,规模10亿元。该单资产支持证券是全国首单“绿色+低碳转型挂钩”双贴标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所对应项目为绿色交通类,低碳转型关键绩效指标为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新增签约合同金额。
12月18日,“泰康资产-中电投租赁1号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该单资产支持证券是全国首单保险公司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为10月13日首批5家保险资管公司获批试点开展“交易所ABS”和REITS业务后首批获得受理的资产支持证券。
但与长三角资产支持证券市场总规模相比,长三角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体量仍然较小,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可进一步鼓励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创新、强化信息披露体系建设,多维度增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对长三角绿色金融发展的支持。
专栏3:中央结算公司多维助力长三角绿色金融发展
2023年,作为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中央结算公司多维度促进长三角绿色金融发展,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一是持续深化绿债品管理服务应用。中央结算公司创设的“标准化绿色债券品管理产品”和“合格品范围扩容”服务得到深入应用,绿色债券品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23年末,中央结算公司绿色债券品管理总额超1000亿元,同比增长127.98%;绿色债券使用效率为12.89%,较上一年同期增长17.50%。2023年10月29日,国际金融论坛(IFF)第四届“全球绿色金融奖”颁奖仪式在广州举行。中央结算公司绿色债券品管理服务项目凭借较高的项目创新性、可持续性以及行业贡献度从众多机构中脱颖而出,荣获“全球绿色金融奖创新奖”。
二是创新发布中债绿色及可持续发展系列指数产品。2023年,中央结算公司发布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引导融合发展。发布全国首只聚焦转型主题的中债-电力行业优质转型企业信用债指数,并发布中债-中国碳排放配额现货挂牌协议价格指数,全面反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流动性水平。
三是创新完善绿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绿债数据库。截至2023年末,绿债数据库作为国际首个集中展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的绿债数据库,实现境内外人民币绿色债券全覆盖,共入库债券约4900只,规模9.9万亿元,涉及150多个绿色行业,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可量化的数据参考。本《报告》数据就来源于中债绿债数据库。
未来,中央结算公司将持续完善绿色工作机制,创新绿色服务模式,打造专业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努力成为绿色发展理念的坚守者、践行者和示范者,探索走金融基础设施支持绿色发展的创新之路。(转自中国债券信息网)
注:
1.“投向绿”债券是指该口径是指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绿色债券原则,2021》、气候债券组织(CBI)《气候债券分类方案》这三项绿色债券标准之一;且投向绿色产业项目的资金规模在募集资金中占比不低于50%的债券(若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信息不足以支持对债券进行绿色属性识别,则要求发行人绿色产业收入在主营收入占比不低于50%)。
2.“贴标绿”债券是指经监管机构认可发行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气候变化的资产或项目,即监管部门认可并“贴标”绿色的债券。其中,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主管的债券券种,《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已明确“贴标”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需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活动等相关的绿色项目,绿色项目认定范围应依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因此,“中债投向绿统计口径”包含了全部“贴标绿”债券。
3.报告中所指行业,使用的是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
4.本文中对于债券期限的定义如下:1年及以下指期限不足1年及1年期;1-3年指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内(含3年);3-5年指期限在3年以上(不含3年)5年以内(含5年);5-10年指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10年以内(含10年);10年以上指期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
5.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数据库网址https://www.chinabond.com.cn/greenbond/#/home。
6.中债绿色指标体系是我国债券市场首个系统性环境效应指标体系,市场公信力强,是我国债券市场上首个系统应用于债券领域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助力加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准确性,理论水平和实践应用价值居国际前沿。目前中债绿色指标体系已经成功转化为企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Q/CCDC00007—2022)、深圳地方标准《金融机构绿色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并正在推动成为行业标准,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绿色金融标准重点推进清单,相关研究成果获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市场机构的一致认可。
7.私募债券由于不对外披露环境效益相关信息,因此不纳入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分析
8.环境效益估算值=环境效益披露值/已披露环境效益的样本数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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