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人大会议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明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2021年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举行,张业遂介绍,这次大会会期7天,将于3月5日上午开幕,11日闭幕。
政协会议
2021年3月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2021年3月3日,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介绍,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3月4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0日下午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