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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到亲戚家喝喜酒遇害

杀害扬州女童犯罪嫌疑人落网

据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泰州”消息,10.3"故意杀人案件告破,杀害扬州女童的犯罪嫌疑人王冶已在姜堰区桥头镇被警方抓获!10月3日,扬州女童王彦雯失踪;6日,警方发现其尸体;8日,犯罪嫌疑人被锁定。涉嫌杀害女童的犯罪嫌疑人名叫王冶,男,56岁,泰州市海陵区人,身高1.68米左右,身材偏瘦,谢顶。【详细】

江苏姜堰警方8日上午发布消息,经公安机关连续侦查,杀害扬州女童的犯罪嫌疑人已锁定,并发布了其照片,希望网民、市民积极提供线索。 【详细】

失踪扬州女童遇害 目击者称疑犯曾喊女孩名字

10月3日,扬州女童王彦雯跟随奶奶到泰州姜堰区华港镇亲戚家喝喜酒时失踪。10月6日傍晚,王彦雯证实被害。昨日,泰州警方发布悬赏通告称,疑犯是一名中年男子,其骑电动车带走女孩。有目击者称,看到疑犯曾喊女孩名字。目前泰州警方悬赏5万元缉凶。

女孩遗体在河边被发现

女童王彦雯2007年生,扬州市江都区人,失踪地点在泰州姜堰华港镇东岳村6组。据邻居介绍,国庆期间,东岳村钱家的女儿与王彦雯的亲戚成婚。10月3日中午,按当地风俗,男方的亲戚要到新娘的娘家吃“回门酒”。午饭后,王彦雯和一个小男孩一起到路边玩。

当日下午,准备返程的男方亲属突然发现王彦雯失踪了,最终未能寻找到。王彦雯失踪的消息很快被远在西安打工的父母知道。王彦雯的父亲请人在网上、微信圈里频频发布寻女启事,“如有提供重要线索者,最高20万现金重谢”。

泰州、姜堰两级公安部门接报后迅速介入。10月6日傍晚,王彦雯的尸体在姜堰区华港镇港口大河边被发现。一名知情人说,在港口大河边的芦苇丛中发现了孩子的遗体。

根据泰州警方发布的悬赏通告,王彦雯当日是被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带走的,后被杀害。男子上身穿浅色短袖T恤衫,下身穿深色裤子。监控视频显示,他来时戴着头盔,怀抱小女孩返回时头盔换成了遮阳帽。电动车为欧派牡丹仙子牌,白色,踏板式样。泰州警方表示,希望知情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通过举报直接破案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万元的奖励。【详细】

江苏杀害7岁女童嫌犯落网 警方带其指认现场

江苏泰州市公安局8日证实,涉嫌杀害7岁女童王某的嫌疑人王冶于当日中午在该市姜堰区桥头镇被警方抓获,并带其指认现场。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警方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王冶,男,56岁,泰州市海陵区人。

10月3日下午14时左右,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7岁女童王彦雯在泰州姜堰区华港镇塔岳村6组参加亲戚婚宴时失踪,家人曾悬赏20万寻女。遗憾的是,6日晚间,泰州警方对外通报,在该市姜堰区华港镇一河边发现失踪女童王彦雯的尸体,证实被害。

到新娘娘家吃喜酒,饭后不久失踪了

据了解,失踪的女孩叫王彦雯,今年7岁(寻人启事称8岁,指的是虚岁),是扬州市江都区人,在江都实验小学读一年级。“我表姐的儿子结婚,她跟我妈妈一起去的。”据王彦雯父亲介绍,10月3日,女儿跟奶奶一起到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参加亲戚婚礼。按照当地风俗,当天中午,王彦雯和奶奶一起到位于华港镇的新娘娘家吃回门酒。

王先生称,吃完午饭后,女儿和其他小孩在新娘家门口玩耍。因为当天亲戚一家人都忙于婚礼的事情,见她有说有笑,就没太在意。当天下午3时许,一帮人准备回家时,才发现王彦雯不见了。【详细】

杀害扬州7岁女童嫌犯落网 女孩喝喜酒失踪遇害

据泰州公安局10月8日消息,杀害扬州7岁女童的犯罪嫌疑人王冶上午已经被控制。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援引泰州市姜堰警方消息,王冶在姜堰区桥头镇被警方抓获。  

10月3日上午,扬州7岁小女孩王彦雯到姜堰华港镇亲戚家喝喜酒时失踪。

据目击者称,王彦雯被一骑电动车的男子带走。焦急的父亲悬赏20万寻找女儿下落。

10月6日傍晚,经公安机关广泛搜索,在华港镇一河边发现失踪女童的尸体,证实被害。几分钟后,@平安泰州亦称已经发现失踪女童王彦雯的尸体。

通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上身穿浅色短袖T恤衫,下身穿深色裤子。在作案途中,他先后换戴遮阳帽和头盔。

目前警方正在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详细】

公安部打拐办:儿童少女失踪第一时间立案

国庆档,陈可辛执导的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口碑票房双收。不过,影片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却在网上引起热议。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否认了电影中的说法。

官方表态:儿童少女失踪 第一时间立案

影片《亲爱的》取材于一则真实生活中的三年寻子事件。影片中,黄渤在儿子失踪后去报案,警方告知需要失踪24小时后方能立案,这句台词引起网友热议。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亲爱的》公映第二天,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便通过微博强调,所谓“失踪要等24小时后才能立案”的说法并不准确。

接受记者采访时,陈士渠进一步给出了明确解释:“从2009年4月起,公安部就启动了打拐专项行动。目前法律和警方都没有‘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但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可第一时间报案,警方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如果是18岁以上成年女性,如果有被拐嫌疑的,也可以立即报案,警方也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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